关于加盟“中国民办教育联合会”的

倡  议  书

  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颁布实施,确立了我国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,为我国民办教育的健康、规模发展打下基础。为了践行“三个代表”和进一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,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结合中国民办教育的现实状况,按照国家关于“积极鼓励、大力支持、正确引导、依法管理”的方针,在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,我们成立了中国民办教育联合会。本会主动接受教育部、民政部的监督和领导。

联合会宗旨:强强联合、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,共同打造中国民办教育产业航母。

联合会任务:认真贯彻国家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;加强国内民办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;搭
      建民办教育机构与教育界、金融界和政府之间的平台;共同推动中国民办教育
      产业化、规模化发展;立足本土、面向国际,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教育资源,促进中
      国教育民办产业与国际接轨。

一、 入会条件:
 1、 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,取得《办学许可证》的民办教育机构;
 2、 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,支持本会有关工作;
 3、 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指定负责人,代表该会员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。

二、会员入会手续:
  会员申请入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:
 1、 入会申请报告;
 2、 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《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》复印件;
 3、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 4、 入会登记表
 5、 符合入会条件的,经本会审查批准后,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书和批准文件。

三、会员的权利与义务:
 1、优先获得中国教育产业基金会的资金支持;
 2、可申请本会财政支持、协助开展有关工作;
 3、享受专家资源及本会提供的产业策划方案;
 4、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、获得相关资料和有关信息;
 5、执行本会的有关决议,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;
 6、在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,积极维护本会的名誉;
 7、按期缴纳会费(理事会会员8000元/年,普通会员5000元/年);
 8、接受本会的教育综合指标评估和综合指标排名。

 9、凡入会成员可成为中国教育投资网免费会员,并可在该网站免费发布融投资项目信息,
   优先享受网站内其他信息服务。
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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